時間:2022-06-01 09:44:24 點擊數:
提升絞車的平安規則
1、提升絞車的滾筒、天輪、主導輪和導向輪的小直徑與鋼絲繩直徑之比不小于60。
2、專門用于提升物料的提升絞車的卷筒上準許環繞兩層鋼絲繩。
3、如在滾筒上環繞兩層或多層鋼絲繩時,一定要符合下列規則:
(1)滾筒邊緣應高出外一層鋼絲繩,其高差不小于鋼絲繩直徑2.5倍;
(2)滾筒上要設帶有螺旋槽的木襯;
(3)應特別注意查看鋼絲繩由下層轉到上層的臨界段(相當于四分之一繩圈長)部分,并統計其斷絲數,每季度要將鋼絲繩串動四分之一圈的方位。
4、鋼絲繩繩頭鞏固在滾筒里面時,應恪守下列規則:
(1)滾筒內要設固定鋼絲繩的設備,禁絕固定在滾筒軸上;
(2)滾筒上的繩眼不許有尖利的邊緣和毛刺,折彎處禁絕構成銳角,以防止鋼絲繩變形;
(3)滾筒上要永遠保持有三圈鋼絲繩作為沖突圈,以減輕鋼絲繩與滾筒連接處的張力。
作定時試驗等用途的備用鋼絲繩可保留在滾筒內或環繞在滾筒上。
5、天輪的輪緣要高于繩槽內的鋼絲繩,高出部分應大于鋼絲繩直徑1.5倍。帶襯墊的天輪,襯墊要緊密固定。襯墊磨損達一根鋼絲繩直徑的深度,或沿側面磨損鋼絲繩直徑一半時,都應當即替換。
6、在斜井用礦車升降物料時,提升容器的速度,須恪守斜井長度大于300m時,不得超越5m/s。
7、提升絞車的機電控制體系應有下列保護和電氣閉鎖設備:
(1)設置過速保護設備,當提升速度超越規則速度的百分之十五時,使提升機制動中止作業,完成平安制動;
(2)設置過卷保護設備,設備在井架和深度指示器上,當提升容器或平衡錘超越正常卸載(罐籠為進出車)方位0.5m時,是提升絞車制動中止作業,一起完成平安制動。過卷保護設備還應設置不能再向過卷方向接通電源的連鎖設備;
(3)設置主傳動電機的短路與保護設備,確保平安制動及時動作;
(4)設置過電流及無電保護設備,當提升機過負荷或供電中斷時發作作用,使提升機制動中止作業。
8、提升機控制體系應具有杰出的性能,除了能滿意正常提升要求外,還應滿意下列運行作業狀況;
(1)低速查看井筒和鋼絲繩,控制提升速度在0.3m/s以內;
(2)能夠調換作業中段;
(3)下放大型設備或長材料時,速度控制在0.5m/s以內。
9、提升絞車有必要設備深度指示器。
10、提升絞車有必要有能獨立操縱的作業制動和平安制動的制動體系,其操作體系有必要設在司機操作臺上,操作時能夠運用一種,也可兩種一起運用。
11、平安制動設備,除能夠由司機操作外,有必要能主動制動,制動時應能使提升機主動斷電。
12、發作毛病時,司機要當即向主管部門和調度室報告,并須記載停車時刻、毛病原因、修正時刻和所采取的辦法。
13、除專職司機外,其他人員不得執行司機使命。見習司機只許在司機的親身報導下練習操作。